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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0 5 學年度宜蘭縣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
壹、依 據:105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。
貳、目 的:為推行舞蹈教育,培養學生舞蹈興趣與能力,以及發揚中華文化,特
舉辦本比賽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。
二、承辦單位:宜蘭縣羅東鎮公正國民小學。
肆、比賽時間:中華民國105 年11 月13、14 日。(國小B 團體乙、丙組民俗舞訂
於105 年11 月14 日辦理比賽。)
伍、比賽地點:宜蘭運動公園體育館。
一、團體甲組在體育館地板舉行。
二、團體乙、丙組及個人組在體育館舞臺舉行。
陸、比賽組別:
一、 團體組:分為下列各組,並依參賽人數細分為甲、乙、丙組。
(一)國小A、B 團體組:包括公私立國民小學。
(二)國中A、B 團體組:包括公私立國中、國中補校、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完全中
學國中部學校。
(三)高中(職)A、B 團體組:包括公、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、完全中
學高中部、五專院校前3 年日夜間部學生。
二、個人組:分為下列各組,不另行設置A、B 組。
(一)國小個人組:包括公、私立國小學生。
(二)國中個人組:包括公、私立國中、國中補校、高中附設國中部、完全中學
國中部學生。
(三)高中(職)個人組:包括公、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、完全中學
高中部學生及五專院校前3 年日夜間部學生。
(四)大專個人組:公、私立大專校院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、五專校院日夜間部
後2年學生。
三、分組注意事項:
(一)A 組為舞蹈班,成員資格說明如下: